无偿转让公司股权的注意事项
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无偿对外转让股权很容易受到内部股东的阻挠和干预,况且在同等条件下,内部股东应该更优先地获取无偿转让的股权。而且,没有经过内部股东同意的对外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很容易被内部其他股东申请撤销。
通常情况下,无偿转让股权的目的一般有两个,一是将股权所代表的物质利益转让给受赠人;二是为了引进新股东,使受赠人加入公司,参与经营。而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股东之间的信任是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基石。因此,在前一目的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不仅尊重了股东之间的人合性,而且受赠人的利益也可以通过接受优先权股东支付的标价而得到妥善保护。如果赠与是后一目的,那么就更应当允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
无偿转让股权需注意的事项
具体包括:
1、无偿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
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
3、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
4、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